源头控污:
体现国家经济引导策略
“按旧《名录》要求,娱乐业立项的环评,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即可,新《名录》则细化要求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都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;电镀、线路板等企业只要涉及 ‘金属表面处理’工艺流程的,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”孔玲芬介绍说,我市五金加工业企业众多,新《名录》实施后不少中小企业的新项目建设环评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面临着环评成本提高的压力。假设一家企业投产仅需资金七八万元,但环评要求已经由登记表上升至报告书的档次,环评成本超过了投资总额,已经超出了小型企业的承受范围。
据了解,新《名录》实施后,申报环评的企业呈现两种倾向,一些小型企业主知难而退,放弃建设项目;部分企业选择回避环评,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地开工。“作为监管部门,这两种情况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。大企业有能力、有意识上污染治理设施,可以保证污水、废气等污染处理的质量;小型企业资金有限,为降低治理成本难免出现偷排漏排现象,不利于环保部门监管。”孔玲芬认为,新《名录》增设项目类别、提高环评等级,目的是鼓励大型企业规模化生产,避免小作坊式经营“遍地开花”的局面,体现了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,促进市场规范化,从源头上控制污染。
细化环评:
增列项目类别提高门槛
记者对比新、旧《名录》发现,名录名称由原来的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》改为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。据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科长孔玲芬介绍,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“第十六条”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,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”的要求,新《名录》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需要,重新调整了项目类别的分类和名称,共分为23个大类、198个小类。新《名录》增加了农药制剂分装、复配,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5 个化工类项目,与农业、工业、采矿、机械、电子等多个行业相关,共34类建设项目被增列为需要接受事前环评的对象。
“有个别项目的环评分类等级提高了,原来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,现在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”孔玲芬表示,新《名录》对原分类中一些污染严重、生态影响较大、环境影响特征复杂的建设项目,提高了环评分类等级,“地下水开采”、“水利、水电工程地质勘查”、“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”等原有的42类项目环评门槛进一步提高,对深化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有积极意义。
应对措施:
鼓励集中建生产基地
在采访过程中,孔玲芬的办公室电话和手机不断响起,几乎都是基层环保分局及相关企业主关于新《名录》的咨询电话。
在新 《名录》分类表格上,孔玲芬针对我市企业涉及较多的条款逐一打上醒目的记号,目的是向各镇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培训时着重分析解读。
“目前,我们正在积极与小榄镇政府进行磋商,准备筹建一个涉及金属表面处理工艺的基地,把相关企业集中起来。”孔玲芬详细向记者分析建立“集中生产基地”的优势,“集中生产基地”可以做到集中生产、集中治理污染,分摊污染治理设施和治理成本的压力。同时,相对企业个体来说,环评流程简化了。“集中生产基地”统一向环保部门递交一份环境影响报告书,基地内各个企业只需根据各自项目情况递交报告表或登记表即可。假设“集中生产基地”需要投入50万元的污染治理设备,参与基地的所有企业可以平均分摊治理成本。另外,集中污染治理可以有效杜绝个别企业的偷排漏排现象,“集中生产基地”的做法对企业和监管部门是“双赢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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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,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、预测和评估,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,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。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,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。
建设单位应该委托有环评资质的机构编写环境影响文件,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,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;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,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,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;对环境影响很小、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,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