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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产许可证——其他酒
产品范围:
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、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。
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、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,以食用动植物、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、呈味、呈色物质,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,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。配制酒中包括露酒,主要产品例如:参茸酒、竹叶青、利口酒等。
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,以淀粉质、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,加入糖化发酵剂,经发酵、蒸馏制成的产品。主要产品例如:白兰地、威士忌、俄得克、朗姆酒、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。
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、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,加入发酵剂(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),经发酵制成的产品。主要产品例如:清酒、米酒(醪糟)、奶酒等。
检测标准:
GB10344-2005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》;
GB/T 17204-1998《饮料酒分类》;
GB2757-81《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》;
GB 2758-2005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;
GB11856-1997《白兰地》;
GB /T 11857-2000《威士忌》;
GB/T 11858-2000《俄得克(伏特加)》;
QB/T 1981-94《露酒》
认证实施规则:
申请单元划分
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,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,即其他酒(配制酒、其他蒸馏酒、其他发酵酒),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,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。
认证代办
食品生产许可证——其他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