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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2号公告《关于对灾区CCC认证目录内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日期推迟的公告》
5月12日,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.0级特大地震,灾情严重,给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、送样检测、工厂检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的进程带来了一定的影响,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有关部署,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,避免进出灾区的人员流动,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,经研究决定,对位于四川等受灾严重地区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生产企业,其年度监督检查的日期可推迟三至六个月(具体情况由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确认),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状态继续保持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○八年五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