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质量认证办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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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原料必须是已获得认证的有机产品或野生(天然)产品; 2. 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重量或体积不得少于95%; 3. 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、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《OFDC有机认证标准》中允许使用的物质,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色素、香料和添加剂等。禁止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物以及离子辐射处理技术; 4. 有机产品在加工、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必须避免受到污染; 5. 加工/贮藏/运输/贸易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,并保留相应的单据。